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1-
3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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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成办函〔2022〕8号 | 签发单位: |
签发时间:2022-01-27 | 生效时间:2022-01-27 |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33号),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33号),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