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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3- 05- 08 09: 41浏览次数: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川府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适应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选课走班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及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统筹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建立科学有效的选课走班管理制度,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提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及发展方向。
        (二)结合实际。充分考虑选课走班所需办学条件、师资、生源、课程特色等情况,做好教育教学资源的统筹配置,为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基础保障,努力为学生提供多种科目组合的选择,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三)统筹推进。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推进选课走班管理与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课程管理
        1.统筹课程规划,规范课程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整体规划并统筹安排高中三年各学科课程和教学时间,优化课程结构,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开设。严禁随意压缩课程,严禁高一年级结束前选课分班,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2.深化课程建设,丰富课程资源。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充分满足多层次、不同特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积极拓宽社会实践资源,构建开放多样、富有特色的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新路径,优化线上课程资源供给方式,依托市数字学校推进区域高中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二)加强选课指导
        1.建立导师制度,制定选课指南。各区(市)县、各校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开足开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把学生发展教育课程列入学校课程规划,每学期要安排学生发展指导课时和教学内容,帮助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学习能力、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发展规划,理性选择学习科目和层次。改革教师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导师制,学校结合实际,为每一位学生配备成长导师,全面关注学生的个性特征、学科成绩、学习兴趣、认知水平和学习潜力等,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等选择学习内容、发展个性。让学生学会选择、学会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学业修习计划与生涯发展规划。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选课指南,明确实施办法。学校选课指南要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构建协同机制,保障学生权益。学校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切实有效发挥家校共育、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对学生发展指导的作用,合理引导学生形成符合个人实际的课程修习方案,避免盲目和过度功利选择。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课程选择权利,学校、老师不得违背学生个人意愿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杜绝强制、代替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课选考。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充分调研与模拟选课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合理统筹,优化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提供尽可能丰富的课程选择方案,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权利。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后,经慎重考虑确有需要变更选考科目的,学校应尽可能满足其选课变更诉求,可以进行一次选考科目的变更。高考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对所选课目进行调整。
        (三)加强走班管理
        1.做好顶层设计,优化走班方案。学校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学科特色及高校专业选课要求,构建适合本校实际的选课走班方式,规范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和分类分层教学。要从学科特点、学生可接受度出发,探索套餐组合与个性选择、分科与分项、分类与分层、大班与小班、线下与线上课堂相结合的多种组织管理形式。对于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课程,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可按照学生的兴趣、特长开展分项选课走班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学生学习水平,开展学科内的分层走班。
        2.依托信息技术,强化过程管理。市教育局建设“全市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综合管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学校自主建设),加强对教师调配、学生选课、班级编排、课表编制、学生管理、学生评价、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选课走班信息化管理机制。普通高中学校应按照“选课志愿征集--模拟选课走班--适当调整--正式实施”的流程开展选课走班工作,适时关注师生心理状态,指导师生尽快适应走班教学模式。
        3.优化质量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积极探索区域内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建立过程性与终结性、定性与定量、个人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各区(市)县、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及选课走班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教师、学生、家长对选课走班教学的认识,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社会各界广泛理解与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选课走班教学是新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各区(市)县、各学校要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选课走班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工作调研,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稳步有序地推进选课走班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基础保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需求测算情况,统筹区域内学校教学资源建设,切实加大资源建设与保障力度,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求;统筹推进,抓好区域内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工作,积极解决学校推进选课走班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在课程设置、师资安排、教室配备、教学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满足学生选课走班教学需求。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改革和学生选课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教研和培训活动。
        (三)注重培训,加强师资建设。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选课走班教学推进情况,围绕选课走班、学生发展指导等工作,定期开展培训活动,督促教师进行自我研修,不断增强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各高中学校要明确在走班教学模式下学科教师的育人职责。注重对教师的评价,以评价为主导,合理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进一步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通过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团队评价等方式,构建适应新高考综合改革的教学评价模式,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师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分级考评,加强督导考核。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区域内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工作考评办法,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校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效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改革,严禁以选课走班为由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设置班型。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情况纳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

成都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