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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7- 03 10: 09浏览次数: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北京冬奥会、西安全运会模式起草。在总体架构上确定了管控的对象、管控的区域和时段、管控措施。
  一、制定背景
  为维护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成都市行政区域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成都大运会安全顺利举行,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北京冬奥会、西安全运会模式起草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并与6月28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编制思路
  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瞄准全力确保大运会期间空域安全的目标,经过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赛事安保工作实际需要和城市特点,对大运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
  三、制定过程
  3月16日,市公安局已分别发函征求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安全部、西部战区联合参谋部作战局、西部战区空军航管处、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家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4条意见建议,均已采纳。
  5月18日,市公安局组织专家,对《通告》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专家评审。最终一致认定,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评估报告依据充分,评估过程及方法适当,风险调查和风险识别、评估、评价充分、准确,主要风险因素和应对化解措施较为合理;落实化解措施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判为低风险、可实施的结论较客观。5月23日,市公安局已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交市委政法委备案审查,并于5月29日取得备案审查通过的回函。
  5月15日,市公安局在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发布了《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5月17日,市公安局组织通用航空协会、通航公司,以及无人机培训、使用单位和从事无人机相关行业群众代表的相关利益群体,参与对《通告》的问卷调查,最终一致表示全力支持并坚决遵守成都大运会期间市政府的发布的管控通告,对《通告》的内容无意见建议。
  4月26日,市司法局反馈对《通告》合法性审查情况提出的两点意见,均已采纳。
  6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计三个部分7条:
  第一部分共1条,主要明确了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第二部分共2条,主要明确了管控区域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全境和管控时段为2023年7月15日零时至8月11日24时,并要求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上述“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确定管控区域及时段,一是大运会期间将有国内外首脑政要、运动员、工作官员等乘机抵离成都。为避免“低慢小”航空器影响航班正常起降,发生航班备降、返航等情况,市公安局参考北京等国内其他城市发布的“低慢小”航空器禁飞要求,在管控时段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全境要求禁飞。二是市公安局参考北京冬奥会及西安全运会期间发布的“低慢小”航空器禁飞要求,在7月22日大运村开村前一周起至8月11日大运村闭村止实行禁飞,最大限度保障大运会期间的空域安全,避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自由气球等空飘物影响赛事的正常进行。
  第三部分共4条,主要明确了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特殊飞行的许可条件,以及对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大保支队
  解读人:熊茂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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