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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 07- 30 10: 52浏览次数: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28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探索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成都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建强用好“成都惠企政策”集成发布和智能查询平台,优化惠企政策制定、发布、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简化政策兑现手续,持续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常态化开展“局长、处长换位走流程”活动,优化提升企业体验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常态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核实、整改、清理工作。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综合运用价格执法、质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探索细化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不受理判定细则,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索赔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动态发布涉企和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政策服务包。完善“园区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企业办事不出园”。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探索推出更多特色“一件事”。建强民营经济(现代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深化政企沟通交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高质量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强化涉外法律咨询、域外法律查明、商事调解、涉外仲裁等服务功能。建强企业出海综合服务中心、企业境外法律服务站,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等方式建立服务网络。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开发投资准入、合规管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法律产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编制实施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立法起草和审查职能,加强立法风险防范和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制定、修改学前教育条例、围棋发展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修改民营经济促进办法、行政检查亮码入企管理暂行办法、金沙遗址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等刚性约束,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从严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压实起草单位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主体责任。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纠错”规范化建设,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报上一级决策机关备案。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压实决策承办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合法性审查初审等责任。加强区(市)县、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审查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培训研讨和案例指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事项常态化清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依法落实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健全行政执法事项委托和授权法制审核机制。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拓展基准制定覆盖面并动态调整优化。(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九)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深化“一码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强化巡检机器狗、无人机组网等智能设备使用,深化智慧执法。推行服务型执法,加强事前合规指导、事中包容审慎监管、事后跟踪回访。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模式。(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编制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推进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深入执法部门开展“登门问诊”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十一)提升行政复议质效。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沟通机制,健全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答疑机制。组织涉企行政复议听证旁听活动,推行行政复议简易案件快办快结。加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深化“复调对接”,推动行政复议后被诉讼率持续降低。规范化运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深化“行政复议+”工作模式,落实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协作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多元解纷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市级调解协会建设,支持商事调解组织提供专业解纷服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仲裁法,用好“调仲诉”融合解纷模式。推动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规范行政裁决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人民建议征集。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高频、同类申请类案答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三)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成都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闭环管理机制。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深化法律援助成德眉资协同办案模式。实施成都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规范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网络业务推广行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开展“公证规范提质”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四)加强学习领会。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制。常态推进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加强谋划推动。组织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推进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持续抓好特色项目培育储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启动推进“九五”普法,发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六)加强协同联动。深化府院联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深化行刑反向衔接,依法规范办理检察意见,做好不起诉案件行政监管闭环管理。推进人大代表与12345热线平台双向互动,完善人大代表反映群众诉求受办工作流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七)加强队伍建设。支持鼓励立法、执法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稳步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和保障。支持法学院校学生到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